外资并购完成后需要办理的手续
2017年4月23日 扬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://www.yzflsd.com/
正文:外资并购完成后需要办理的手续
被并购境内公司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,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。
原登记管理机关没有登记管辖权的,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,同时附送该境内公司的登记档案。在申请变更登记时,应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改组申请和转让协议的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。
自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,到税务、海关、土地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
-
-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yzflsd.com/art/view.asp?id=880623596708
[复制链接]